本帖最后由 jingsu550906 于 2011-8-6 16:5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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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朗出生在得克萨斯州的普莱诺(Plano),一个位于达拉斯北边的城镇。他的母亲琳达·穆尼汉(Linda Mooneyham)抚养他长大。他的生父埃迪·古德逊(Eddie Gunderson),在蓝斯两岁时就抛弃了他们母子。当他母亲嫁给特里·阿姆斯特朗(Terry Armstrong)时,阿姆斯特朗有了现在的姓。
他的体育生涯的开端于14岁就开始从事的铁人三项运动,不过很快发现他的最大天赋是在在自行车上。在17岁时,他接到了国家青年自行车队的训练邀请。 普莱诺独立学校的校委会认为,在高中阶段的第二个学期请6周的事假会影响他正常毕业。阿姆斯特朗不得不转学,在他母亲支持下去队里训练。后来他从位于达拉斯的另一所高中毕业。因为这个原因他后来把奥斯汀看作自己的家乡。
他在拿到1991年美国业余冠军和1992年夏季奥运会第14名后加入了职业车手的行列。接下来的一年,他在挪威奥斯陆独自拿到了国家公路自行车赛的冠军,也是他第一个大赛冠军。他的胜利如此显著以至于他有时间和他的母亲飞吻,他也由此收到挪威国王的接见邀请。当得知邀请并不包括他的母亲时,他拒绝了邀请。不久,国王又发来了对母子两人的邀请。
在摩托罗拉队,他的成功依旧延续,并与该队赢得1993年和1995年的环法自行车赛的一些著名的赛段和许多单日赛事。也是在1995年,他在美国最重要的自行车赛事杜邦赛中夺冠,在94年的这项赛事中,他的名次是第二。96年,他再次在杜邦赛中夺冠,成为世界排名第一的自行车赛选手。之后在1996年,他放弃了环法自行车赛参加了奥运会,但成绩令人失望。这些早期的失利正是对他磨炼的开始,最终这些磨炼让他在癌症后期获得了伟大的品质,他自己也承认,如果他屈服于那次过分艰难的Clasica San Sebastian比赛,他可能早就退出体育界了。
癌症
1996年10月2日,阿姆斯特朗被诊断出睾丸癌已转移,癌细胞已经扩散到他的肺部和脑部。他的医生告诉他还有50%的机会活下来。(在他康复之后,他的一个医生才告诉他其实当时他存活的机会相当小(有一个医生甚至说仅有3%),而告诉他有一半的机会主要是为了给他希望。)10月2日这天后来被阿姆斯特朗和耐克两者所纪念,耐克有"10 / 2" 商品系列,销售商品的部分收益会交于1997年成立的兰斯·阿姆斯特朗基金。在手术切除右睾丸和脑部损坏部分之后,阿姆斯特朗在印第安纳医科大学进行了一系列苛刻化疗。尽管这给他留下了皮肤内烧伤,他最后还是成功康复。标准的化疗会终结他的自行车手生涯,因为众所周知,化疗的副作用会使肺功能下降;阿姆斯特朗选择了更苛刻的治疗手段,减免了对肺的损伤。在病情好转期他就重新开始训练,但此时科菲迪斯自行车队已解除了对他的联系,这也是引起他最近退役的因素之一。因为这件事,他同他后来的女朋友(现在是前妻)两度移居法国。他最后与新成立的美国邮政自行车队签了约,在1998年他以Vuelta a España中总排名第四的成绩完成了他在自行车赛界成功的回归
以上文字显示:他是在自行车运动过程中患病的,但我觉得与自行车运动有关系但关系不大,并且仅仅是个例,估计与他过早(17岁)从事这项运动有关,14岁就参与铁人三项运动是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