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走向户外、追求健康已成为一种时尚,新疆也被誉为“户外运动的天堂”。但是不少户外运动爱好者对户外运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户外运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淡薄,使得户外运动伤亡事故频发。众多体育界人士、山友希望相关法规能够早点出台,为户外运动人群的安全活动和户外运动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现状:“山难”频发 山友呼唤法规监管
“周末你去户外走了吗?”这句话已经成为乌鲁木齐不少年轻人的问候语,户外运动成为一种时尚。记者了解到,目前,新疆户外运动俱乐部有一百多家,但到体育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仅有十余家。同时,户外运动爱好者的队伍也在逐年壮大,周末全疆从事户外活动的人数最多时达到两万。
2006年10月7日,4名探险者在昭苏县穿越夏特古道时,被困木扎尔特冰川,进退两难。昭苏县政府组织了公安、导游和当地群众几百人进行搜救,后在新疆军区直升飞机的配合下,才成功解救了被困者。
2009年2月21日,网友“阿军”在QQ上和朋友相约去塔城东大唐旅游风景区徒步登山。在野炊时,阿军携带的灶具不小心滚落山崖,他去捡时不慎坠崖身亡。
2010年6月8日,两名女山友殒命夏特古道,再一次引发了众多山友对户外运动的探讨。许多山友在户外论坛上留言,希望相应法规尽快出台,规范户外运动。
户外运动作为一项野外活动,专业性强、危险性大,参与者要具备一定的野外生存经验。但大多数户外运动参与者对户外运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户外运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淡薄。“很多人都简单地认为,户外运动就是‘两条腿走路’,缺乏对这项运动的必要了解。”自治区体育局一名官员告诉记者。
“制定户外运动规范十分必要。”小羊军团户外自助探险旅行网的负责人小羊(网名)说。作为资深户外人士,也是新疆山友户外救援队的发起人,小羊对户外运动有着深刻的认识:“户外运动一直是民间先行,对其进行规范非常重要。”
困难:无法可依 监管困难
新疆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金英杰说,新疆自然条件得天独厚,被称为“户外运动的天堂”。疆内夏特古道、狼塔等危险线路更是受到诸多山友的追捧。但目前户外运动管理法规尚未出台,相关部门在监管时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近年来,伴随着户外运动的升温,各种因不规范管理造成的危险也时有发生。他说,到海拔3500米以上的地方进行户外活动或比赛,需提前到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申请,经过批准后才能进行。夏特古道海拔已超过3500米,具有很大危险性。此次发生事故的队伍,事先并没有来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户外运动俱乐部成立时,只需有法人资质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没有体育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这就造成了户外运动俱乐部良莠不齐,组织户外运动时存在安全隐患。据了解,每年从内地来疆进行危险线路徒步的山友,几乎都没有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很多时候,我们都是通过媒体报道才知道徒步队伍出了事故,无法及时参加救援。”金英杰说,“我们希望相关法规尽快出台,以便在户外运动的监管上有法可依。”
记者从新疆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了解到,新疆目前还没有官方成立的专业户外救援队。发生事故时,通常只能依靠当地武警、公安,或者山友自发组成的救援队伍前往施救。民间救援队伍多是在事故发生时临时组织的,不能做到随时待命。此外,户外救援在装备、人员身体素质方面要求较高,民间自行组织救援困难较大,也存在一定风险。
由小羊发起的新疆山友救援队成立于2004年。队伍是由首府各户外运动俱乐部、户外用品店及热心山友组成的。遇到难度大、危险性大的救援行动,该救援队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近年来几次大规模成功的搜救活动,都是依靠政府的力量才得以完成的。此次夏特古道寻找遇难者遗体的工作,也是依靠当地警力完成的。
希望:首部户外法规正在论证
当前,新疆户外运动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户外运动缺乏必要的配套法规。
据了解,2005年4月29日,国家体育总局将山地户外运动设立为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隶属于登山项目。据此,2005年11月,自治区体育局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地户外运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稿。自治区体育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2007年底,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正式确定该《条例》为2008年立法项目。由于户外运动项目是一项刚刚兴起的体育项目,新疆实施立法也是全国首创,国内外没有可参考的规范性文件,理论探讨的文章也都十分有限,很多问题难以把握。据了解,目前,该《条例》已成为2010年政府立法论证项目。
“我们期待尽快出台一部科学的法规,这对于提高新疆户外运动的水平,保障户外运动安全具有积极的意义。”小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