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深夜,11名来自湖南、广州等地的驴友在荷包岛登山探险时迷路被困,其中一名老者出现虚脱昏迷症状。在珠海公安高栏分局和珠海海事局的联合救援下,经民警3个多小时的登山搜救,这11名驴友在5日凌晨3时许被成功救下。
显然,这又是一起因驴友迷路而引起的户外运动事故,而类似这样的事故,我们早已是屡见不鲜。据2001年度中国户外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户外运动“事故一年比一年多”,其中,“迷路”是户外事故的主要原因,占到了户外事故总数的51%以上。
对上述这个统计数据,我们其实并不感到太大的惊讶。随着户外运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这些年来,有更多的人加入到了驴友的行列中来,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很多人虽然热衷于户外运动,却往往是激情有余,理性不足,将探险等同于冒险,对自身条件过于自信,一味地追求感官效果,哪里惊险哪里去,什么刺激玩什么,结果,往往将自己置身于险象环生的境地还浑然不觉。尽管在每一次户外事故发生后,驴友最终大多能化险为夷,很少出现灾难性后果,但这无疑要归功于社会各界营救得力,施救有方,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当然,对驴友的“选择权”,我们应当给予必要的尊重,只要没被法律所禁止,从理论上讲,驴友就没有不能去的“禁区”,我们不能因为户外运动事故频现,以及大量的公共资源在营救中被消耗掉,就对驴友的探险活动大加鞭笞。
关键在于,对于每位驴友来说,应该还有一个比“选择权”更为重要的选项,那就是“生命权”。如何在这两者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这就需要相关各方协调配合,与驴友形成良性互动。
一方面,景区景点尤其是山区、海岛的旅游及公共安全等主管部门,要针对当前旅游市场户外运动日益兴盛的特征,调整工作思路,建立起能够在信息咨询、专业指导、安全保障、后勤救援等方面对驴友提供全方位、全天候服务的快速反应机制,为驴友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另一方面,驴友在开展户外运动之前,一定要对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体能体力有一个正确的判断,要在专业器材、生活物资上做好充足的准备,要将可能遇到的困难考虑得更为充分一些,同时要在目的地的对口部门登记备案,以便相关方面能够随时掌握驴友的去向和动向,及时对驴友提供必要的帮助。
眼下正值鸟语花香的阳春三月,照例又到了户外运动的黄金期。对驴友的探险精神,我们应给予肯定,但也必须意识到,没有周密计划、没有安全保障的探险,那就是草率和鲁莽,收获的往往会是苦果;只有做到有备而行,量力而行,探险才能给我们带来真正的运动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