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左右, 国家体育总局登山中心顺应社会发展,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已经基本完成三个转变:高山探险为主向低山户外为主的转变;专业活动为主向群众体育为主的转变;技术难度为主向休闲健身为主的转变。但是,过去的登山运动,一直是一个没有“腿”的运动。除西藏、新疆、青海在体育局内设有专门的运动管理中心外,其他省市自治区甚至没有机构管理登山户外运动。要实现这“三个转变”,组织谁?依靠谁?是当初一直困扰他们的难题。
2000年以后,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由登山爱好者组织起来的俱乐部,成为引起登山中心关注的一支新兴力量。但当时的这些登山户外俱乐部,没有指导、没有技术、没有规范,人少力薄,还经常出事。能不能把这支“散兵游勇”的队伍,收编后进行正规化建设,成为发展登山事业的一支主力部队呢?事实证明是完全可以的。截至2013年底,在中国登山协会正式注册的俱乐部有142家,其中达到星级标准的63家。现在,这些俱乐部已经成为登山事业发展的主力军。由于这些俱乐部中,有一大批是企业性质的,因此,接受指导、推动产业、规范市场,都成为了这些俱乐部的自觉行动。由于企业的性质和爱好者兴趣的驱动,这些俱乐部甚至比体制内的一些机构发展动力还要大。
俱乐部发展了,成立相关的协会就成为更新的要求。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都成立了登山户外运动协会,而这些协会的成立,基本都是在俱乐部的推动下成立和发展起来的,协会的骨干成员,也基本由俱乐部的负责人担任。现在,中国的登山户外运动,不仅有了“腿”,而且有了不止一条“腿”。如西藏自治区,就有了西藏登山协会和西藏户外运动协会。没有俱乐部的发展,中国的登山户外运动能发展到今天这个情况,是不可想象的。
确定了工作目标,接着就要有工作方针。对于俱乐部的工作,登山中心在2002年就确立了“服务、引导、规范”的方针。从对俱乐部的服务入手,解决俱乐部存在的实际困难,取得了解和信任后,逐渐对俱乐部的全面工作进行正规化引导,引导到一定的阶段,再进行规范。比如,针对俱乐部技术人员缺乏的状况,中心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专门内设了一个面向社会的培训部(后成立正式部门),培训高山探险、攀岩、户外运动方面的从业人员和爱好者。截至2013年底,已经累计培训8687人次。再比如,在发展初期,针对没有户外运动专项保险,俱乐部组织活动风险大的问题,中心专门组织专家与中体保险经纪公司一起,联合研制了登山户外运动专项保险。现在,这项保险已经和平常其他保险一样品种繁多而实惠。
中心的工作方针也成功打动了俱乐部的经营者,2002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登山户外俱乐部会议,与会人员超过百人。这个会议至今已举办了12届,规模逐渐扩大并已形成机制。
同时,为规范俱乐部的行为,适应户外运动发展,登山中心2003年制定出台了《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资质认证标准》和《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技术等级标准》,2009年合并修订为《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管理办法》。并在引导俱乐部发展过程中,一直强调俱乐部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把管理分解成“服务、引导、规范”的具体内容并认真贯彻执行。
经过10年的发展,目前登山户外俱乐部不仅是我们的社会资源,更是登山发展事业依靠的主力。在具体工作中,中心也注重充分发挥俱乐部在联系群众、活动推广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纽带作用、主力军作用和先锋作用,合力推动登山户外运动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