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登山这是一种羞辱 - 山伍成群 - 8264户外手机版

  山伍成群
攀登的道德新低点—王静的直升机攀登,关于这件事儿一直想说些什么,偶然间看见一个朋友已经说了,很是赞同,在此转发:(野长城)最近网络上关于王静为了达到创造7+2的所谓“最快记录”,坐直升机登顶珠峰,争议颇多。也就这个主题出现了一篇文章,被广泛引用。我本来不想多说,但反复看到此文,忍不住评论一下。首先,文章作者是懂登山的,对故事情节,7+2实质的描述,对各类登山者的定义,对登山梦想,欲望和炒作现实的体会,都挺准确。貌似对事件的刻画,特别深刻。可是细细品味,表面的客观之下,此文并不客观公正,根本上,其实是给王静辩护,替她涂脂抹粉的。为什么呢?首先,公众质疑责问的,是坐直升机登顶这个事实,文章并没有深究这一关键点,其实是承认了这个最大的问题。登山,不管你是无氧单人新线路的大牛,还是没有经验和能力的商业客户菜鸟,世界公认的最低要求都一样,要从大本营靠双腿一步步走上去,王静的行为极其罕见,在被作者大肆抨击的商业世界,也不被容忍和接受,此文开篇迅速从这个关键点转移到强烈抨击商业登山,其实真正“跑偏”,有误导嫌疑;其次,世界上绝大部份登山,无聊中国还是国外,都是通过商业活动作为客户攀登,这也是普通人登高海拔的唯一可能和方式。跟大家跟团滑雪潜水,参队攀冰攀岩,报班学习跳伞、皮划艇户外活动一样,都是通过商业活动玩儿,找乐子,或者,拔高点说,探索个人未知领域,突破个人极限,等等,没有必要把商业登山一棒子打死,描述得如此不堪。其实,他力挺的王静的所有登山,包括7+2,都是通过他痛恨的“商业怪胎”实现的,凭什么她就比作者痛扁的其他人高明?凭什么判断她的人品,比别的登山者“高出不少”,就算我们承认她个人能力不错?作者断言 - “以珠峰商业登山为代表的中国式商业登山,在迅速“造神”的同时,也在迅速地“自我矮化”” - 没错,王静的直升机登山,就是这种自我矮化最极端的例子!作者还宣称 - “中式“7+2”只要在国内宣扬、不拿到国际上去显摆,也是颇可以忽悠一些注意力、以及注意力经济的”,也没错,王静的所谓7+2记录,就是这种忽悠和炒作的典型!凭什么别人被打击,她被力挺?按照作者的定义,她也不过就是一个client, 并非climber,更称不上登山家,凭什么占据道德制高点?商业登上一个珠峰就自称登山家,就动不动第一人,大牛,说着就满世界分享人生感悟和经历的登山者固然可笑,她也完全一样,凭什么作者厚此薄彼,作者不是自己驳斥自己吗?第三,作者最后雄辩说 - “如果登山只是“个人的理想或者欲望”,只要安全、不伤害他人、少破坏环境,怎么登都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情,旁人无权评说”,王静怎么看怎么就不符合!她若是仅仅为了个人理想,有什么创所谓记录的必要?她违反尼泊尔政府规定,私下用金钱和一些夏尔巴人交易,不顾今年登山环境的险恶,把他人生命置于危险之下,直升机罕见地为了非救援目的,多次飞上C2,怎么不伤害他人,破坏环境?旁人怎么就不能评说?你做的违规、违反常理,违背登山公认标准的行为,居然不可以评说,你怎么这么独裁?就好比波士顿马拉松,你可以凭3小时15分的优秀个人成绩报名,也可以通过慈善捐赠入围,甚至可以报旅游团获得资格,后二者就是作者所不齿的“商业行为”,可是不管你如何站在起跑线上,42公里又195米的距离,你还是要一步步跑过来。你坐汽车坐了15公里,还不许别人评论,还抨击别人商业报名,却老老实实跑完全程人,你是不是最误导,最跑偏呢?总结,这样的文章,尽管有事实,有insight, 却根本上倾向性太强,偏离主题,误导读者,实在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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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直升机把人送到山顶,等于到此一游,不算登山。
本帖最后由 嫡老师 于 2024-2-6 11:35 编辑

首先,作者对于“登山”的定义理解没有错。何谓“登山”,就是要一步步“登”到山顶才算登山。以其他任何方式到达山顶,都不能算“登山”,只能说是“到达山顶”。这个人某种程度上确实不能算“登山者”。
其次,现在很多登山界的人士,普遍把借助直升机等方式到达山顶的“client”说成“道德的至低点”,把他们塑造成一个投机取巧、“考试作弊”的可耻、反面形象,以“追梦”自居,说他们跟climber“不在一个层次”,这其实也是很浅薄、很自负的一种行为。
乘坐直升机不需要额外花钱吗?为了免于徒步攀登购买的一系列服务不费银子吗?难道clients所花费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吗?也许climbers在工作之余抽出时间练习攀登技术的时候,他们仍然在办公室里拼命地挣钱;也许在climbers练习体能的时候,他们在为了一个大项目日夜操劳;他们努力的方向也许不太一样,到达山顶的方式也不太一样,但有一点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追梦、为了在山顶看到别人看不到的风景而努力奋斗。因此,他们虽然不属于climbers,但这些clients和climbers一样伟大、一样坚韧不拔,他们没有理由被说成“和climbers不在一个层次”。
当然,也有很多人说,难道climbers除了体能和技术以外就不需要工作攒钱吗?是的,也需要,但需要的肯定不如这些clients多,所花费在挣钱上的时间和精力也肯定不如clients多,毕竟他们需要购买更多的服务和保障来弥补身体上的不足。
当然,我不太清楚作者有没有上述几段的意思。因此,如果作者只是想要纠正王静“自称climber”这一行为,我支持作者的观点,因为他的成就不完全属于“登山”领域,这篇文章可以被认为是单纯的有感而发;如果作者认为王静,以及类似的clients借助直升机到达山顶这一行为本身“可耻、没有道德”,认为他“不配和climbers相提并论”,这篇文章可以看作是对作者的反驳。
不是一个层次。

王静因雪崩路段无法通过选择通过直升机抵达C1,马瑞斯因free风格无法攀登CerroTorre而在自然岩体上留下400多挂片,本质上毫无区别,都是破坏掉了Alpine中与自然和山公平竞赛的伟大原则。你可能会说马瑞斯在攀登能力上远远强于王静,然而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从这个角度上、以及对CerroTorre自然岩体留下不可修复的损伤上来看,马瑞斯的错误比王静更严重。不知道你想表达是不是这个意思。

这已经是我一年多以前写的回复了,现在我的想法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单纯从攀登这件事上来看,王静的行为是羞耻的;唯其因为羞耻,那这件事就更不该被拿出来做任何形式的宣传,人总是有基本的荣誉感的,这也是出于对当事人本人的一种尊重,毕竟文明的法制时代早已告别了游街示众式的尊严暴力。然而事实相反,这件事在媒体上大肆传播,而且尼泊尔政府竟然谄媚的颁发了登顶证书,到这个时候事情就变味了。作为攀登爱好者我可以理解王静无论在主观意愿上还是客观的一些条件下动用不那么公平、清洁的手段完成一个攀登目标,这本身只关乎个人荣誉,而且我们也不能把追求荣誉第一作为每一个人的标杆,可能我们自己也做不到,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把一件本身羞耻的事情大肆传播,那就无怪乎王静要挨骂了,知法犯法,这也将成为王静攀登生涯中永远的污点。如果说这件事的不慎传播并非王静本人授意,那么这件事对于她来说绝对是个悲剧,和被狗仔偷拍没什么区别;可是如果王静本人默认乃至首肯了这件事,那么就真的不太好评价王静本身攀登的价值观了。(当然有说法认为作为上市公司的高级合伙人是有能力洗白和消弭一些媒体的声音的,这就不太好评价了,谁知道呢)
既然参与游戏,就应该遵守游戏规则,更不能破坏了游戏规则,还厚颜无耻的告诉大家自己多么勇敢创新。
商业也好 专业也罢 您至少得按规则来。 刚学踢球的小朋友,教练首先告诉的就是不能手球。

这两件事完全没有可比性,生搬硬套、混淆视听!你的思路很混乱!真心不能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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