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活动不慎坠崖身亡,组织者赔偿家属7万元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自组团出游驴友意外坠亡
2025年10月,李某通过其个人微信公众号发布召集信息,组织2025年10月21日出发至某名山景区+周边民居三日游活动。王某报名参与,并向李某缴纳活动费用400元。活动期间,李某作为领队发布行程信息。
2025年10月22日,王某在景区步道意外坠崖,经抢救无效死亡。
王某家属认为:李某作为活动组织者,行程中未紧随团队,未履行安全提示、现场管理、应急救助等义务;事故发生后,李某拒接电话、推诿责任,遂将李某诉至海州区人民法院,主张李某支付赔偿款45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向原告家属支付7万元
案件受理后,海州区人民法院调解员立即组织调解。调解员结合案件事实,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群众性活动组织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规定,明晰组织者的责任边界。
经耐心沟通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向原告王某家属支付70000元,双方就本次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协议签订后,李某当庭履行付款义务,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看你留言和发帖,总感觉你不太像户外人,比较像云户外的,不知道你实际户外经验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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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崇幄 于 2026-3-20 14:14 编辑
不理解王某为什么非得参加商业活动,我敢保证如果他一个人去绝对不会意外坠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