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山盗窃驴友装备警方不立案 你怎么看?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警方说的时间和前一个帖子对不上,谁对?这里面写的是5日早上看云海时都拿,这和前一个帖子说的晚上被拿,连夜下山对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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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是陕西人,不存在陕西警方欺生。没立案说明证据不足,还能说明什么啊?这些人仅仅就是干了这些事,也已经被户外爱好者的道德法庭审判了一遍又一遍。公安机关是要讲证据的,当时不能立案不代表以后不可以。受害者可以继续搜集证据啊,够证据了,有足够的铁证了,他们跑不了。
10月4日9点半从黄柏原23公里上山,当晚扎营老导航架;5号白天按原定计划观赏风景,当晚发现营地被盗,连夜下山;6号早7点多从塘口出山后报警,当天下午1点多与当地派出所民警在塘口出山口堵住6人
不告而取谓之“偷”,还有什么可说的?古人云“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就是为了避嫌。齐整的一个营地,会是遗弃或丢失的吗?烦当地警方用脚后跟好好想想。。。
立案?俺又笑了,没个十万八万的立什么案啊~呵呵!~
这不是金额问题,是性质问题。装备是否被遗弃能看不出来吗。性质恶略
我觉得警察是这么想的:
1 . 就算偷,这些二手装备估算一下没有几个钱,不够立案标准。
2. 至于说是要命的装备, 把装备卸到无人区,9个人都去看云海/帮记者去2800探路,基本一个白天时间装备离身,现在告诉我这个装备是要命装备,可信吗?
以上是站在警察角度猜想,轻喷。
实际情况是派出所不想多事,怕麻烦。
这次要看舆论的了!
立案需要条件,盗窃罪立案以经济数额为限,如果不够经济数额的公安部门可直接处理!,事实存在,不构成盗窃行为的可按(不当获利)处理(包括捡来的)。矛盾双方争执不休的可提交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