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俩人在台风天爬山被困叫救援,每人被罚款5000元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近日,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南澳办事处,开出全国首张自然灾害综合法规罚单。对两名在台风“韦帕”蓝色预警启动后、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自然灾害危险区的游客,依法处以每人5000元罚款。
今年6月,大鹏新区经过专家评审及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于全市率先划定自然灾害危险区。大鹏半岛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及大鹏新区管辖海域范围,在满足特定自然灾害预警的情况下,将被临时划定为自然灾害危险区。
7月19日,台风“韦帕”蓝色预警发布后,南澳办事处发现仍有游客擅自
登山进入自然灾害危险区,导致被困。经救援人员12小时的艰苦搜救,游客被成功转移至安全区域。此时,台风“韦帕”已升级为橙色预警。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市、区人民zf可以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临时划定为自然灾害危险区,并采取禁入措施,违者可能面临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承担相关救援费用。
鉴于此次救援行动中涉事游客均已违反上述法规,南澳办事处决定依法对两名游客进行处罚。这是深圳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针对“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临时划定的自然灾害危险区”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也是全国首张自然灾害综合法规罚单。
特区就是他吗的先行一步,创造出<自然灾害危险区>,这下驴友被罚款的名目又多了一条。
这新闻太扯淡。那个地方以前去过几次,什么“搜救12小时”,应该是“搜捕”吧,游客躲猫猫以对。
户外叫救援的话,我觉得应该付费。不要浪费资源,动不动就无偿叫别人来救援,别人也是抱着生命危险的。都是成年人了,自己没一点眼力界的,危险的地方危险的天气,情况不好的时候就不要出门呀。
自然灾害危险区、人类活动不适区、市民安分守己区、人民群众禁行区、非解放区、租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