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kolumb是完全由中国人拥有和以在国内销售为主的品牌” - 户外资料 - 8264户外手机版
http://www.8264.com/22694.html
问:最后一个问题,很多人质疑Kolumb 哥仑步是德国品牌的说法,你能给我们澄清一下这个问题吗?
魏庆华总经理答:基于品牌的长远发展,我们采取了在目标销售地同时注册品牌的策略。2003年我们在中国及德国等欧洲国家同时注册了kolumb品牌。现在我们在德国,
西班牙,丹麦等国家都有经销商做kolumb的推广和销售。
kolumb是完全由中国人拥有和以在国内销售为主的品牌。哥仑步愿意和其它的
户外品牌一起来推动中国户外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喜爱户外的人群提供优越的户外产品。
"
kolumb是完全由中国人拥有和以在国内销售为主的品牌",这句话,的确是润色的很巧妙。
而K的中文网站也把几年来一直鼓吹的德国的,百年的。。。。等等字眼都给抹去了,但依然留下了那个让国人“景仰“DE "折磨人" 的大旗,连整个网页的设计都那么贱的红黑色调。

中国人,来自己出生在中国都要掩饰,看见解放了,国家进步了,马上就开始喊,我也是华人。
看看还没有处理掉的光宣,
http://www.kolumb.cn/sub_Down_cn.asp

大点,也替K再宣传一把。



品牌,当你愚弄了市场,市场一定会愚弄你。
”魏庆华总经理答:基于品牌的长远发展,我们采取了批着狼皮欺骗中国市场的原则,现在看到中国发展不错,我们马上改过来。“
温习一下某网友的“潘比得”的真相(1)
http://bbs.8264.com/viewthread.p ... =%C5%CB%B1%C8%B5%C3
”(1)“潘比得”品牌明明是他们偷盗来的国内原创商标。“潘比得”(英文PITOR PAN)鞋类商标最早于1997年4月1日正式申请在中国国内注册,注册人是“广州翔升工贸有限公司”,注册人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33楼J单元”(现在的3310单元)。商标注册号是“国家商标局注册第1180766号”,商标的国际分类是“第二十五类 服装,鞋,帽”,商标的专用期限是“自1998-6-7到2008-6-7”,邹凯当时只是广州翔升工贸公司的一个小股东。这些资料大家都可以通过当地的中国国家商标局的办事机构予以核对。但邹凯却说该品牌是始于1990年的“澳大利亚名牌”。实际上是邹凯在97-98年间趁广州翔升工贸公司几个大股东都已出国之机,伪造文件盗取“潘比得”商标的国内所有权后,才于2000年9月23日在其往澳大利亚旅游期间,与其已移民澳大利亚的中学同学Jin Hua Xian(中文名:冼金华)联名注册“PITORPAN”品牌的CLIMBING BAGS,澳大利亚注册号851404。
大家可以通过澳大利亚国家商标局网址
http://pericles.ipaustralia.gov.au/atmoss/...kies.Run_Create 的“TM Number List”一栏填入 851404,就可查到相关的资料;
之后邹凯再于2002年3月28日在新西兰以其个人名义注册“PITOR PAN”商标的 CLOTHING, FOOTWEAR, HEADGEAR,新西兰IPONZ 注册号654709。大家可以通过新西兰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的网址
“
当时搞得很热闹,后来我想被打压下去了。
就此,希望品牌公司也警醒一下。
个人没有意愿,伤害品牌公司 ,其实你们已经伤害了国人的感受,市场的感受。
希望,人,活得有点志气。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在国人崇尚国外品牌的大环境下,这样推市场还是见效很快的。
换了别人(或是楼主)在其位,用的方法也许差不多。有时候确实不是爱不爱国的原因,而是市场大环境逼迫。
并不推崇K的做法,只是希望互相间多些谅解。
好像突然看见了天下无贼的傻根,场面模糊。
去年的欧典地板的故事,好像走的不远。
前几年,股市上有个公司叫银广夏,号称生产的萃取产品出口德国,没几年工夫,纯利润眼瞅着从几千万飙升到四五个亿,股价也打着滚的翻番。有句话叫,某某产品"很德国",意味着高质量和高价格。这事蒙了好几年,基金经理一拨一拨地去上市公司考察,转个圈,有的连生产车间都没进,回来就将大把的投资人的血汗钱打进银广夏股票。结果,所谓的德国公司根本就是银广夏自己瞎编乱造的,根本就没有产品出口德国。事情暴露后,股票跌惨了,害了多少投资人啊。
普遍存在的崇洋媚外心理却成为自主品牌在自己国度内的无形壁垒。
品牌的道德!欺骗?
实在是不能同意鹰大侠的观点。
“换了别人(或是楼主)在其位,用的方法也许差不多”,XXXXX真的是看低了我们。
严重同意skiier !产品质量才是最终实质,讨厌一些低质高价品,同样也不喜欢被欺骗及欺骗.

:handshake :handshake
给KOLUMB或PITORPAN们扣这样的帽子似乎稍稍欠妥.
任何产业行为都无法摆脱社会环境的制约, 户外文化,户外运动产业本来就是从西方国家兴起的(别提李白或徐霞客是驴友),核心驴友们言必称希腊, 国内品牌一起追下星星,赶赶时髦, 叫个外国名字, 攀个外国血统啥的无可厚非呀.不宜上纲上线到欺骗消费者的高度.
当然,从营销角度讲, 品牌商关注的应该是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其品牌诉求也最好围绕着核心竞争力来演绎. 在海外有多少家子虚乌有的店铺应该不是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吧.
如果把市场上形形色色的“骗”分分类,估计大致可以分成这么两类,一类是“实骗”,另一类是“虚骗”。“实骗”就是咨询、证券投资等无形产品业的骗人行为,这类最可恨,说高了就是商业欺诈!被骗后财产全无。“虚骗”就是有形产品类,如服装、房产等,虽有骗人行为,但毕竟产品还在,说好听点就是商业不道德或做人不厚道,也有人称其为商品包装。这两种“骗”目前市场上普遍存在,对此看法,就看站在什么位置说这个问题了,是站在消费者角度还是站在商家角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好,争论好!!!
我觉得 kolumb的这一表态并不会有丝毫的业绩影响.也可能以后转而成为地道的国产品牌.彻底脱掉红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