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透露:网店开征5%税收箭在弦上 或年内实施

业界 11年前
有内部人士透露,苏宁董事长张近东对电商征税的提案已被相关部委采纳,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相关部委也正在紧锣密鼓研究调研实施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措施,预计在年内将正式对网店开征5%的税收。一周前,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司长刘红亮曾对外表示,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的立法日程,正在起草。
 
国家税务总局正在调研实施电子商务征税,目的既要促进其发展同时还需履行纳税义务。而从立法角度,商务部已经证实,正在牵头组织研究《电子商务促进法》,拟从总体上确立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原则和定位,从调研情况来看,其中也涉及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在调研中,相关专家达成的共识是网上交易应当收税,但是要“平衡收税与促进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给予何种适当的税收优惠以及何时开始征收还存在分歧。
 
有悲观的观点认为,个人电商从业者的政策红利期或将就此结束。目前情况下,只要是在工商局注册过的中小企业甚至个体户,都已经交税。况且中美情况不同,我国的商业环境已经遭遇各种税收成本,一旦向电商征税有可能彻底破坏目前正在兴起的良好的商业环境,让年轻人就业和创业环境更为恶劣。

此前有信息显示,2012年10月苏宁易购就正式承担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电子发票试点工作。苏宁易购组建了近百人的团队,研究电子发票的推行,并获得税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今年4月15日,财政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更是明确提出“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继续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的税收管理制度研究,……促进电子商务税务管理与网络(电子)发票的衔接。” 有分析认为,网店征税一事已经势在必行,但用何种方式和标准则成为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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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税法,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为2万元,不到此额的免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2万元全额征税,税率为小规模纳税人3%,连续12个月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利润部分,个体工商户需按照5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1.5万元以下缴纳5%,超过10万元缴纳35%;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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