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今日正式发布休闲露营地系列国家标准

业界 9年前
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今年的世界标准日主题是“标准是世界的通用语言”。今日上午,在世界标准日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就包括了由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编制完成的《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的第一批四个国家露营地系列标准。

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安排部署下,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完成了《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的第一批四个标准的制定,分别是导则、自驾车露营地、帐篷露营地和青少年营地。

据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付磊透露,制定这个系列标准的宗旨,是按照综合标准化的模式,努力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服务对象多的标准综合体,统筹指导、规范休闲露营地的建设质量和服务品质,保障休闲露营者的权益。这样一个专门针对休闲露营地的标准体系,在全国及世界上都是首创。

本次系列标准的主要特点,是既提出了休闲露营地通用的基础性规范要求,也突出强调了彰显特色,塑造差异,以避免露营地出现千篇一律、雷同建设。这样有利于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休闲露营生活,并有助于提高露营地经营管理的综合效益。

付磊在发布会现场也介绍了休闲露营地四个系列标准的重点内容。我们接下来就看一看有哪些亮点吧。

第一部分:导则

导则主要规定了休闲露营地的分类和基础术语,对露营地建设和服务提出共性方面的要求,其中突出了安全、环保和自助服务。例如,应确定场地的生态承载力,不超载运营;对消耗物品循环利用,多采用服务外包,减少或不使用洗涤剂,降低经营强度,避免污染环境;提倡露营者自带基本生活和休闲用品,自己带走垃圾,并开展自助式服务;露营住宿设施,选择可重复利用的环保材料,尽量不用固定建筑形式。可以看出,露营地是以融入自然、低强度建设和有限服务为主要导向的,而不是规模越大、服务越多越全越好。

第二部分:自驾车营地

该标准对选址、规划、功能区、服务设施和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是安全、环保和特色服务,例如营地周边1小车程范围内应有救助设施;内部道路应遵循人行、车行相分离,车辆限制时速不超10km/h;在出入口、服务中心、服务保障区应有醒目的室外照明,便于夜晚发现和使用;标准规定了营地的基础功能区,包括出入口、服务中心、停车场、自驾车露营区、房车宿营区、服务保障区、废弃物收纳与处理区,这是自驾车营地应该必备的功能区;同时,根据自身的条件,可设置木屋住宿区、帐篷露营区、儿童游乐区、户外运动区、休闲俱乐部等特色功能区,以此形成差异。标准还对自驾车、房车的露营区、营位以及卫生、保洁等设施提出了数量、规模等指标要求。

第三部分:帐篷露营地

顾名思义,就是用帐篷作为露营设施的营地,直接融入大自然,在欧美等国家的国家公园里很普遍,在我国的前景非常广阔。标准规定了帐篷露营地的分类、选址与布局、服务及质量要求,依然突出了环境保护和安全保障。例如除了沙漠露营地外,营地内的绿地率应达到50%以上,营位与服务中心的距离不宜超过5分钟步行路程,营位地面应高于周围地面15厘米及以上,便于防虫、防潮。同时对营位数量、规模,以及卫浴、厕所、废弃物收纳、防火、防盗等设施配置提出指标和质量要求。

第四部分:青少年营地

青少年露营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必要补充,目标是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本标准结合青少年的身心特点,以集中管理和训练为主要形式,既要体现挑战性,也要保障安全,因此相关指标规定的比较全面和细致。例如,集体宿舍、活动室、实验室等场所的规模和设施要求,户外教育区、军事训练区、户外体育区、宿营区等功能区的规模、设施和项目设置的要求。专门针对管理人员提出技能、资质和数量配置要求,以及运营流程、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规范,并在附录中对训练项目、设施给出了技术规格和主要参数指标。
付磊在现场表示,露营生活体现了人们回归自然的本能,我们的祖先就是生活在帐篷、树屋、棚屋等营地里,因此露营地是天人合一的美好家园。本次系列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有力促进和规范休闲露营这一新兴业态的可持续发展。休闲即生活,休闲创造幸福。休闲标准化,为国民大众的幸福生活服务。

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灵光介绍,我国于2009年11月成立了全球第一个、也是截至目前唯一专门以休闲服务为对象的标准化技术组织——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年来,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城市公共休闲服务与管理标准体系”、“特色农业多功能开发与利用与标准示范研究”和“休闲服务与管理基础标准研究”3项国家公益性科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一批休闲国家标准。已实施的休闲服务国家标准涵盖了基础术语、公共服务与管理、休闲空间与分类、国民休闲教育、休闲满意度、休闲咨询、城市中央休闲区、社区休闲、休闲农庄、度假社区等多个休闲服务领域。这些标准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休闲产业进入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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